更新时间:2025-05-16 23:22:34 | 浏览次数:9557
山东某种业公司经品种权人授权,有权以自己名义对侵害“先玉508”品种权行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经检测,被诉侵权种子“晨强808”“吉农玉885”“金科757”与“先玉508”授权品种为极近似或相同品种。山东某种业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请求判令山西某农业公司、祁县某经销部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5万元。山东某种业公司请求以山西某农业公司的侵权获利为依据确定赔偿数额,提交了“晨强808”“吉农玉885”“金科757”玉米种子于2018年至2021年在种业大数据平台备案的销售数据;并主张以上述备案数据中生产商为山西某农业公司的数量确定侵权种子的生产、销售数量。一审法院判令山西某农业公司、祁县某经销部停止侵权,山西某农业公司赔偿损失3万元及合理开支16000元,祁县某经销部支付合理开支4000元。山东某种业公司和山西某农业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通过此次大会,我能看出济南对人才的重视和珍惜,为我们外国留学生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与条件。”来自山东师范大学的英国留学生林爱说,在参观各个企业招聘展位的过程中,她意识到找工作仅依靠学历是不够的,更需要有真才实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种子包装及标签的标注信息、许可证或《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指向的信息是认定被诉侵权种子生产、销售主体的重要依据,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包装袋上明确标注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可用于确定生产、销售主体身份。因此,本案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形下,可认定丰某种业公司即为被诉侵权种子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于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证明力应当着重从样品的来源、鉴定方法、鉴定程序以及鉴定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查。接受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经对待测样品进行发芽试验,成功发芽确定种子活力正常后,用分子标记鉴定方法进行检测,并依据国家标准出具检验报告,能够证明被诉侵权种子与“百农207”小麦品种具有同一性。唐某门市部明知是侵权种子仍进行销售,应承担连带责任。据此,二审改判丰某种业公司、唐某门市部停止侵权,丰某种业公司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唐某门市部在其中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3月11日,庞麦郎的经纪人白晓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庞麦郎患有精神疾病已入院治疗的消息,而这已是他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第二次被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了2个多月后,庞麦郎出院回家休养,仍不忘创作新歌期待日后复出。
罗森:是的。我一直用考古和器物来研究历史。说实话,我的观察能力比大多数人都要强。我的意思是,能像我这样做研究的人真的很少,我自己也觉得奇怪。我有很强的视觉记忆力,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小时候,我读书、写字都很吃力,我妈妈就鼓励我多用眼睛去观察事物。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英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英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我现在在菌菇基地干活,年收入有4万元左右,在家门口就业比在外面打工强多了,还可以照顾家庭,幸福感更强了。”工人钱芳莲一边采摘菌菇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