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12 00:08:37 | 浏览次数:9772
同年3月26日,刘某顺利生育,相关部门核准支付其生育津贴26059.37元。此后的4月14日至9月19日,王某多次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刘某沟通、安排工作。某科贸公司在上述期间每月向刘某发放工资。后双方发生争议,某科贸公司诉至法院,称刘某在产假期间同时领取了生育津贴和工资,属于重复收入,应当将领取的生育津贴予以返还。对此,刘某辩称,其在产假期间正常提供劳动,工资系劳动所得,领取生育津贴为其合法权益,不应该返还。
据介绍,未来,上海财经大学将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产学研合作,提升学科专业布局的前瞻性和引领性,聚焦金融人工智能等前沿学科交叉融合,持续赋能财经教育与金融行业,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金融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上财力量”。(完)
宿迁6月8日电(刘林 唐娟 张春利)2025苏台邻里汇开幕式暨海峡两岸(洋河)龙舟邀请赛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举行,来自两岸的数千名市民游客参与活动。
审理法官表示,司法实践中,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造成对方家庭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在已登记结婚因离婚一方要求彩礼返还的案件中,在返还具体金额上,除关注夫妻共同生活的持续时间外,还应当考虑离婚当事人的归因与归责因素,若离婚可归因、归责于一方,则可不予返还或少返还彩礼。本案夫妻双方在“闪婚”情形下离婚,被告的家暴行为是导致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故在彩礼返还时应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马某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双方发生纠纷,被告马某报警,后双方一直分居。原告杨某某主张结婚时向被告马某给付彩礼12万元,为被告马某购买黄金首饰110克;被告马某认可结婚时收到彩礼11万元,黄金首饰110克,但黄金首饰仍在原告杨某某处。被告马某主张其为原告杨某某购买价值9100元金戒指一枚,陪嫁其余物品1.5万元;原告杨某某认可被告马某陪嫁四件套、被褥、装饰品、电动车、电冰箱及金戒指一枚并主张陪嫁物品中现仅有价值4800元的电冰箱及9100元的金戒指在其家中。
参与运营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西畔的国家网球中心两片红土网球场地的维宁体育创始人、CEO纪宁8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本就稀缺的网球场馆在郑钦文夺冠后变得更加炙手可热,现在根本都约不上。”
“博物馆里的思政课”同期在复旦大学200号《为了民族的解放与进步——革命文物中的复旦和复旦人》主题展厅开讲。展览展出中共一大纪念馆珍藏的148件有关复旦大学师生员工光辉事迹的革命文物、报社精心摘选的《申报》中的30个与复旦大学有关的故事、中国近现代新闻出版博物馆支持的《申报》原件,生动讲述复旦大学和复旦大学师生员工为了民族解放与进步不懈奋斗的故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