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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播种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抗旱播种、田间管理、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滚动开展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四级响应,14个省辖市先后启动本地区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全省进入抗旱应急状态。
“以往的诉讼案例中,消费者经常面临‘举证难’的问题。”杨崇学说,由于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次数、金额及预付款余额等证据通常由经营者控制,消费者举证困难。对此,《解释》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如果经营者控制上述证据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依据消费者主张推定事实成立。
赵乐际指出,中芬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双方应秉持建交初心,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并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希望芬方恪守一个中国原则,理解和支持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合法权利,夯实两国政治互信基础。中国正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这将给两国合作带来新机遇,希望双方拓展合作,互利共赢。中方愿同芬方深化政党、人文、青年等领域交流,厚植双边关系民意基础。希望芬方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中芬、中欧关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针对国家重大战略等需求,提出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针对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出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针对提高重点领域就业吸引力,提出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专项计划。
“这也体现了检法协作在集体诉讼中的关键作用,为类似案件提供执行范本。”杨崇学提示,若遇到经营者“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也可发挥检法协作作用,追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法院执行局可采取查封财产、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督促经营者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