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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形成传承创新并重、布局结构合理、装备制造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竞争能力强的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从8个方面提出21项重点内容。
同时,扬州在实施意见中还明确六大任务,即发布城市机会清单、造智能制造标杆场景、建立供需对接机制、支持新产品推广应用、建设应用场景示范区、数字技术赋能新场景。
《规定》指出,网约房经营者接待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住宿的,应当确认未成年人是否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无前述人员陪同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其他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所在学校联系。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预期向好。2月份,制造业PMI为50.2%、比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4.5%、处于景气区间,消费者信心指数比上月高0.9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回升,证明企业和消费者的预期在好转、信心在增强。挖掘机销量、零售业景气指数、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等先行指标也都信号积极。最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调了对2025年、2026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
安徽某高科公司为“荃9311A”“YR0822”“荃优822”植物新品种权人。其中,“荃优822”稻种由该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母本“荃9311A”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为该公司核心秘密,未对外公开,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徽某高科公司在“荃优822”试种达到量产效果后,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某种业公司,由后者获得国内独家生产经营权,且转让合同对涉及该种子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均约定了严格的保密义务。2019年和2020年,安徽某种业公司与某种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某进签订《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承揽合同》,委托该合作社生产“荃优822”水稻种子,明确约定承揽人应保证亲本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保证承揽生产的种子不流失,亲本流失或私自繁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每年会根据农户种植亩数核发稻种母本数量,并派驻技术员在种植基地长期指导种植、监督生产和防止稻种流失等。自2019年起,邓某进与某信种业公司的王某勇、黄某勇三人共谋,安排其合作社员工黄某自安徽某种业公司处通过每亩多申报的方式多申领亲本“荃9311A”,在安徽某种业公司监管之外私自繁育“荃优822”稻种,并交由某信种业公司套牌对外销售113840斤,给安徽某高科公司造成损失1090360元。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邓某进、王某勇、黄某勇及黄某四人通过虚报骗领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当下,我们要继承传统文明精华,积极融入当代文明成果,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为中华文明注入新的活力;秉持开放包容,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不同文明间的交流合作,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
“以前汛期时我们的船舶过闸一般需要排队5到7天,现在通过优先过闸机制,对于船期比较紧张的船次,基本上待闸24小时后就可以实现直接放行,大大缩短了待闸时间。”衢州江聚航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企业外贸出口的交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