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05 00:03:38 | 浏览次数:6775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案例类型全,包括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既有判决结案的案件,又有调解案件;既有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又有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合同案件。二是覆盖地域广,案例来自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家法院。三是涉及品种多,既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又有苹果、凤梨、月季、玫瑰等水果和花卉品种。这些案例反映了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的丰富和拓展,体现出如下司法导向:
美团旅行数据显示,2025年赏樱季的高科技色彩相当突出。除了机器人进景区,武汉无人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游船等也成为游客赏樱之余的热门选择,人工智能拓宽了游客的旅行体验感。3月以来,“武汉无人驾驶游船”搜索量同比上涨122%。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品种权合法且处于有效保护期内,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品种权的禁止权能的效力范围不受授权品种适宜种植区域或者审定区域的限制,品种权侵权行为的成立亦不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在授权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或者审定区域实施为条件。在非审定区域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依法仍然构成侵权。同时,损害赔偿作为对权利人的基本法律救济方式,不应因侵权行为发生在非审定区域而受到不利影响。相反,在非审定区域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品种权人权益,还可能损害种植户的利益,可作为侵权情节的从重考量因素。华某种业公司在非审定适宜种植区域生产、销售被诉侵权种子,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基于同一授权品种、相同的侵权行为及侵权主体,品种权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为维护其品种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认定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的合理开支,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予以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何咏前介绍,当前,面对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的外部环境,我国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是广大外贸企业的坚强后盾。在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的同时,商务部将采取四方面措施,帮助外贸企业更好依托国内市场,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挑战。
“春分麦起身,一刻值千金。”3月20日,是春分节气,当前,河南8500万亩小麦进入拔节期,河南小麦产量占据全国的四分之一,是夏粮生产的重头戏。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古城因商路而兴、因商贸而盛。在丽江古城,处于正中位置的并不是象征着权力中心的木府,而是商业中心——四方街。这里四通八达,店铺林立,商贾云集。得益于没有城墙,马帮商队可以通过各个方向汇聚古城,极大地方便了货物流通。